行李超30公斤不能搭公交
(记者刘冉冉)广州市交委昨天在官网公布《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》(修订稿)、《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服务规范(修 订稿)》、《广州市出租汽车乘客遗失物品处理办法(修订稿)》及《广州市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行业服务投诉处理办法(修订稿)》,并 公开征求意见。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4个文件只是在原文件基础上进行了优化。
行李超20公斤加收2人车费
首先,一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重量在10公斤以下或者体积在0.02立方米以下的行李物品。如果随身携带的物品在10公斤到20公斤或者 0.02立方米至0.05立方米之间的,应该加投一个人的车费;如果物品在20公斤到30公斤或者0.05立方米到0.1立方米的,应该加投两人的车 费。
其次,如果携带物品的重量超过30公斤或者体积超过0.1立方米,又或者高度、长度超过了1.6米时,将不得携带乘车。不过,婴儿车、 没有超过以上规格的折叠单车、残疾人使用的轮椅、导盲杆等等必要的扶助工具可以除外。